一、為持續支持旨揭計畫深耕學校發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爰 國教署規劃於 113 學年度持續遴選與輔導有意願之深耕學 校,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 例,做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並新增跨校際社群的申請與 運作,以分享與傳承教學典範,提升跨校際社群教師教學 效能與專業發展,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二、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一)原 112 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二)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
(四)跨校際社群:以一社群至少 6 名現職國中小教師,其中至 少 1 名教師曾參與旨揭計畫,另社群至少需跨 2 校,同一 學校者不得超過社群成員比率 70%。
三、參與旨揭計畫之學校應執行任務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計畫書:
(一)需參與初階、進階、國際培訓工作坊、期中工作會議及 成果發表會。
(二)辦理合作學習相關研習、工作坊、成果分享等活動,並 邀請區域周邊學校參與。
(三)邀請計畫官網所列之輔導委員協助備課、觀課、議課或 諮詢、演講等;辦理對外公開觀課,並於臉書「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粉絲專頁發布辦理內容簡述及成果照片。
(四)進行成效評估與推廣,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於計畫 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
四、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一)深耕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15 萬元;帶領 1 間 夥伴學校,額外補助 2 萬元,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 為 6 萬元;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額外補助經費。
(二)夥伴學校:每校補助 6 萬元。
(三)跨校際社群:最多核予 8 群,經費由委辦計畫團隊支應, 每案補助上限為 1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