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學校推動品德教育效能,增進教師實施品德教育知能及實務經驗,並促進校際推動品德教育經驗交流與心得分享,以培養學生實踐品德能力,落實品德教育,本局特委請光華國中協助辦理旨揭研習,內容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 113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 30 分至中午 12 時 30 分。
(二)研習地點:高雄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推動品德教育相關業務處室主任、組長或領域召集人 1 名參加。此研習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網址: 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報名,研習代碼: 4334049 。
三、參加研習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與者覈實登列 4 小時研習時數。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洽光華國中張志遠主任,電話: 07-7222622 轉 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