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歷年均辦理「教學卓越獎」評選,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
二、本實施計畫辦理內容、時程說明如下:
(一)本市複選推薦名額:幼兒園組 3 隊、國民小學組 4 隊、國民中學 3 隊、高級中等學校 2 隊。
(二)複選資料繳交予本局期限: 113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前,俾利依限彙整轉報教育部。
(三)複選發表順序抽籤: 113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
(四)複選議程公告: 113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前公告詳細之複選時間、地點及上場順序。
(五)複選方案發表: 113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至 7 月 26 日(星期 五)。
三、本案相關資料及表格已掛載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 源整合平臺」網站→標竿典範首頁(https://cirn.moe.edu.tw/Benchmark/index.aspx?sid=23);另上開複選辦理時程、注意事項及相關事宜皆公告於該網站,請自行上網參閱。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依參與組別逕洽本局各科室承辦人:
(一)幼兒園組:幼兒教育科李淯瑋小姐(分機: 3066 , Email : yw123523@kcg.gov.tw)。
(二)國民小學組:國小教育科林慈愛老師(分機: 3057 , Email : crystal0126@hpp.kh.edu.tw)。
(三)國民中學組:國中教育科陳逸賢候用校長(分機: 3035 , Email : mazahchen@gmail.com)。
(四)高級中等學校組:高中職教育科楊茂青老師(分機: 3022 , Email : dinoyang@kusjh.kh.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