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12 年 11 月 28 日 原語認字第 1120003250 號函辦理。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辦理「112 年度第 2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為鼓勵原住民學生踴躍參與本次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
三、請有參加認證測驗的同學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證嚴法師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