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7月5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4862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習客語、提升學生語言能力及因應111學年新課綱施行後之本土語客語師資需求,鼓勵各校
現職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取得客語教師資格。
三、旨揭認證日期為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2年8月1日(星期二)止。
四、有關考試簡章、考試報名及獎勵措施等相關資訊,登載於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專屬網站
(https://hakka.sce. ntnu.edu.tw/hakka),或可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 線:0809-09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