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女童軍會 112 年 3 月 6 日高市女童(芬)字第 030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係本市女童軍會為培訓童軍搭設工程實務技巧,建立正確、安全的搭設工法,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 112 年 4 月 8 日至 9 日(星期六、日)。
(二)參加對象:已通過入團考驗之女童軍,預計 120 人。
(三)活動地點:本市新興高中。
四、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公假登記,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五、旨揭活動防疫措施依據中央及市府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防疫措施滾動修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