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23290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本管理指引;宿舍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由師生自行決定,尊重住宿生自主意願。
三、另考量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可控、配合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本次調整同步放寬宿舍防疫整備、防疫管理措施及環境清潔消毒之規定。
四、請持續維持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維持手部清潔、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並注意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