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女童軍會 111 年 12 月 27 日高市女童(芬)字第 019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係本市女童軍會為增進女童軍勇於表達觀點,培養女童軍領導能力,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 112 年 2 月 11 日(星期六)。
(二)參加對象:該會各國中及高中(職)女童軍團員,預計 80 人, 10 小隊,額滿為止。
(三)活動地點:本市瑞祥高級中學。
四、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公假登記,於活動結束後 1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五、參加本活動之學生及工作人員若為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活動 2 日內快篩陰性證明始可參加。
六、旨揭活動防疫措施依據中央及市府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防疫措施滾動修正辦理。
七、檢附第 14 期快樂做自己領袖營活動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