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獎勵獎項計 11 項,除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 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
推廣人員、 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 5 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 外,其餘下列獎項延長申請至本(111)年
12 月 30 日(星期 五)止:
(一)終身貢獻獎。
(二)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
(三)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 、原住民族語老師。
2 、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 、推動族語機關。
4 、推動族語團體獎。
二、前開申請資訊及申請表單,逕至原民會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lZp2Eq 。
三、推薦或自薦資料請寄送至(2492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6 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
(封面請註明 「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