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女童軍會 111 年 11 月 9 日高市女童(芬)字第 012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係本市女童軍會為增進女童軍技能訓練,啟發女童軍對未來職業的興趣,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 111 年 12 月 18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二)參加對象:該會 111 年登記合格之幼女童軍、女童軍及蘭姐女童軍。
(三)活動地點:本市高雄女子高級中學。
四、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公假登記,於活動結束後 1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五、參加本活動之學生及工作人員若為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活動 2 日內快篩陰性證明始可參加。
六、旨揭活動防疫措施依據中央及市府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防疫措施滾動修正辦理。
七、檢附運動休閒專科章考驗活動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