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高雄市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中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安置提報」資訊。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有意願在 111 學年度第二學期提報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生自行填妥附件之申請表「第壹項基本資料」後,列印成紙本,於 111/11/30 前逕交輔導室特教組。
三、上開申請表詳如附件。
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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