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 111 年 9 月 6 日高市教資字第 11136656300 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學生發掘環境問題與解決問題能力,將環境行動力落實於日常生活中,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案競賽內容摘錄如下(餘請參閱附件):
(一)計畫對象:國小組(四至六年級學生)、國中組(七至九年級學生)。
(二)實作競賽型式:選擇以環境教育五大學習主題「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作為規劃競賽作品之主軸方向,透過身體力行方式,採取問題解決的行動實踐,或者產出具體作品(如:繪本、模型、裝置等),作為問題解決之途徑。
(三)評選辦法:初審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國小組」、「國中組」各篩選 20 隊進入複審為原則;複審以現場展
演方式進行,各組取前 3 名、優選 3 名及佳作 3 名,並頒發獎品及獎狀。
四、競賽期程:
(一)初審:收件延長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
(二)複審:資料繳交自初審入選名單公告至 111 年 11 月 21 日 24 時截止;現場展演訂於 111 年 11 月 23 日辦理。
資料稿件。
五、如有旨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新民國小學務處(電話: 07-3411888 分機 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