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一)報名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 111 學年度已有學生選習臺灣手語課程,且未有臺灣手語教師之學校優先薦派,請學校配合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培訓,並以可授課之教師為主,以維護學生選習課程權益。
2、各校以薦派 1 人為原則。
(二)本市分配名額: 2 班計 56 名。
(三)報名及課程規劃方式:
1、各校薦派名單請於 111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前函報計畫報名表件至本局,另報名表件電子檔請寄至本局承辦人之電子信箱( powei3077@gmail.com );逾期、未附相關報名表件者,恕不受理。
2、培訓時間、地點:
(1)時間: 111 年 8 月至 112 年 1 月。
(2)地點:實體課程地點安排於適當地點辦理,並得視實際狀況或疫情因素調整為線上課程。
3、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老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