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1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局 111 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培力本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熟悉調查策略與技術,藉以實踐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一)辦理日期: 111 年 7 月 25 日至 27 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共計 3 天。
(二)辦理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 3F 視聽教室(前鎮區育樂路 61 號)。
(三)參加對象:
1、已列於「高雄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庫」之進階培訓人員,前述調查專業人才庫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及「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2、參加本市辦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及進階培訓通過,具本市調查專業人員之進階證書者優先。
3、參加各縣市依「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所訂培訓課程及時數規定,具各縣市之調查專業人員之進階證書者。
4、非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
5、以上各項依提供完整資料審核通過之順序錄取,合計約 50 人。
(四)報名方式: 111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
2、不具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入權限者,請致電至樂群國小輔導室(07-7225846 分機 741)報名。
3、上開報名者請務必於報名期間內將研習人員調查表、進階證書正反面電子檔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Qmaymay0126@gmail.com ),未提供完整資料,以致審核無法通過者,不予錄取。
四、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進階培訓人員可擔任本市調查專業人員至 111 年 12 月 24 日,請務必參加本研習,以延續調查專業人員資格。
五、本案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加者覈實登錄研習時數。
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請參加人員填寫健康聲明書(如附件)於研習當日予承辦學校,並佩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以維護參與人員健康。
七、副本抄送樂群國小,請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參加人員(含工作人員)填寫之健康聲明書留校備查,並落實防疫措施計畫。
八、如有研習相關問題,請洽詢樂群國小輔導室(07-7225846 分機 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