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影本、總說明及逐項說明各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公告業經行政院環保署於 111 年 4 月 28 日以環署基字第 1111050368 號公告訂定。
二、本公告要點如下:
(一)本公告用詞定義。(公告事項一)
(二)一次用飲料杯之限制使用對象。(公告事項二)
(三)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之限制使用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三)
(四)限制使用對象應辦理之一次用飲料杯減量事項。(公告事項四)
(五)限制使用對象提供循環杯服務之配合事項。(公告事項五)
(六)限制使用對象得暫時停止循環杯借用之情形。(公告事項六)
(七)違反本公告規定之處罰。(公告事項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