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 111 年 3 月 21 台內民字第 1110221409 號書函辦理。
二、行政院業於 105 年 12 月 19 日核定 4 月 7 日言論自由日,言論自由已是全世界擁戴的普世價值,而如何珍惜現有的言論自由,是公民社會最重要的課題,該活動期向大眾推廣並見證我國言論自由的歷程及未來的發展,以深化我國民主。
三、旨揭活動訂於本年 4 月 9 日至 4 月 30 日假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辦理,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大眾踴躍參與,活動詳情請參閱內政部網站或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網站查詢(網址: https://reurl.cc/jkK0vm)。
四、請惠予協助運用網站、通訊軟體 LINE 官方帳號、社群網頁等管道廣為宣傳,鼓勵社會大眾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