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導 衛生組長_顏曉君 - 防疫專區 | 2022-01-04 | 點閱數: 224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2 月 14 日高市府衛疾管字第 11043621400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67243 號函暨高雄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12 月 21 日第 174 次應變會議工作報告辦理。
二、為利部分潛伏期較長個案之偵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本( 110 )年 9 月 29 日「COVID-19 專家諮詢會議第 54 次會議」決議,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 PCR 採檢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期滿前 PCR 採檢,分別安排於檢疫期間第 13 至 14 天及與確定病例最後 1 次接觸日後第 13 至 14 天進行採檢。
三、另自本( 110 )年 12 月 14 日至明(111)年 2 月 14 日期間之國外入境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或居家檢疫轉居家隔離者之隔離期滿前)之非在宅檢疫 PCR 採檢,請貴校除依據中央春節檢疫措施專案之採檢規定辦理外,另因近期國外因新型 Omicron 病毒株肆虐,為落實本市防疫檢疫措施,保全社區安全,避免境外病毒於社區傳播,請配合本府公告(附件)辦理。
四、有關「高雄市春節期間居家檢疫防疫措施」公告,摘要如下:
(一)實施日期: 110 年 12 月 14 日至 111 年 2 月 14 日。
(二)執行對象: 於本市自宅進行居家檢疫之對象及其同住者。
(三)針對春節「10+4」暨「7+7」檢疫方案,居家檢疫對象及同住者應配合之防疫事項:
1、春節「10+4」檢疫方案:本府將提供入境檢疫者及同住者公費快篩試劑,於居檢者檢疫第 21 天及其同住者於居檢者檢疫第 14 天及第 21 天分別提供快篩試劑 1 次。
2、春節「7+7」檢疫方案:本府將提供入境檢疫者及同住者公費快篩試劑,於居檢者檢疫第 21 天提供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各 1 次快篩試劑。
3、民眾應配合檢疫防疫措施於前揭指定日期自行檢測完畢後,並將檢測結果主動回報轄區里幹事。倘自行篩檢結果為陽性,需立即通報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由衛生局安排就醫轉銜,不可自行就醫。
4、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如未依上述規定於指定日期執行居家快篩及回報自行篩檢結果,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36 條並依同法第 70 條處新臺幣 3 千元以上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五、考量新型病毒來襲,爰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倘為在校學生,須同步於居檢者檢疫第 21 天提供快篩試劑陰性證明始得返校,期間請貴校協助提供課業上輔導與相關教育協助,如遇重大考試,請安排隔離考場與動線規劃,於考試完畢後離校,以防範未然。
:::

關於光華

處室常用網站

[ more... ]

衛星雲圖

隨機小語

滴水成河,粒米成籮,勿以善小而不為。

證嚴法師

行動 QR_Code

QR_Code
:::

國中校務行政系統

師生常用網站

[ more... ]

維基百科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站內搜尋

一般示警(全台灣)

會員登入

計數器

今天: 1388138813881388
昨天: 3168316831683168
本週: 7143714371437143
本月: 5099050990509905099050990
總計: 4644811464481146448114644811464481146448114644811
平均: 159215921592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