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2 月 22 日高市教人字第 11039482600 號函辦理。
二、凡服務年資滿 25 年或年滿 60 歲服務滿 5 年以上之同仁,欲申請登記於 111 年退休,請填妥「退休登記報告書」暨「年資調查表」各乙份(如附檔),於 111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前擲送本室彙辦。
三、填寫「退休登記報告書」前,請審慎確認後再行登記:
1.教師退休生效日( 112.2.1 或 112.8.1 )及退休種類(一次退、月退或兼領 1/2 月退 1/2 一次退),登記後不得修改。
2.職員登記退休生效日不受 112.2.1 或 112.8.1 之限制,登記後不得修改。
四、支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退休所得試算檔案及超連結如下(另檔案存放路徑為:本校首頁/校務資訊/處室相相關檔案/人事室相關檔案/公教人員年金改革參考資料(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相關資料夾內):
(一)1.得擇領月退休金起始年度分析程式-公務人員專用(108.10.20 版).exl 檔
http://www.khjh.vi.kh.edu.tw/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54
(二)2.得擇領月退休金起始年度分析程式-高中以下教師專用(108.10.25 版).exl 檔http://www.khjh.vi.kh.edu.tw/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54
(三)年金改革退休所得分析程式(107.7.1 以後退休者適用 109.01.10 版).exl 檔https://www.khjh.kh.edu.tw/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55
五、本項退休登記僅為退休經費編列預算之參考,實際退休生效日、年資及相關給與仍需以其退休案件個案審定結果為準。
六、其他事項,請詳閱教育局函文規定。
七、檢附相關資料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