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女童軍會 110 年 11 月 30 日高市女童(香)字第 20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藉由體驗教育,提昇各校團服務員帶動童軍學習興趣,培養服務員健康多元、環保創新的領導素養。 三、活動訂於 111 年 1 月 8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12 時假本市鼓山高級中學(高雄市鼓山區明德路 2 號)舉行,報名資訊及活動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 四、參加本研習活動者,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假登記,並得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補休半天(課務均自理)。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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