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導 衛生組長_顏曉君 - 防疫專區 | 2021-11-25 | 點閱數: 217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於本年(110)年 11 月 16 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1023 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如附件及防疫措施調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 110 年 11 月 22 日高市衛疾管字第 11005400000 號、本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110 年 11 月 18 日第 67 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1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49575 號函辦理。
二、配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修正,刪除旅行業防疫限制(組團人數上限、住房人數限制、禁止飲食)。
三、請貴校持續依據中央及本府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公告滾動修正辦理。
:::

關於光華

處室常用網站

[ more... ]

衛星雲圖

隨機小語

不要小看自己,因為人有無限的可能。

證嚴法師

行動 QR_Code

QR_Code
:::

國中校務行政系統

師生常用網站

[ more... ]

維基百科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站內搜尋

一般示警(全台灣)

計數器

今天: 142142142
昨天: 2985298529852985
本週: 1601716017160171601716017
本月: 3127312731273127
總計: 4152448415244841524484152448415244841524484152448
平均: 149414941494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