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導 衛生組長_顏曉君 - 防疫專區 | 2021-09-24 | 點閱數: 948
主旨:檢送高雄市因應 COVID-19 大型集會活動防疫計畫書乙份,請配合辦理計畫書提報暨計畫審查事宜,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 110 年 8 月 24 日衛授疾字第 1100200768A 號函暨 2020 年 11 月 29 日修訂修訂公布「COVID-19(武漢肺炎) 」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辦理。
二、次依 110 年 9 月 9 日本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 54 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三、由於全球 COVID-19 疫情嚴峻,國內已有 Delta1 病毒感染案例,目前全國為第二級疫情警戒,考量集會活動通常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具有高度傳播風險,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聚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爰辦理集會活動若經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建議應延期或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倘超出公告集會人數上限之集會活動,應提報相關防疫計畫,經主管機關評估審核通過後辦理。
四、請本市各公私立單位辦理超出公告上限之集會活動時,由主辦方填具「高雄市因應 COVID-19 大型集會活動防疫計畫書」(如附件),請於活動前 21 天提報相關防疫計畫送權管機關審核。單純性、例行性或重複辦理之同質性活動,得由權管機關自行核判許可辦理,權管機關並應盡督導主辦單位於活動時依計畫辦理,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之責。如需送衛生局核定之案件,請權管機關敘明送審原因並於活動前 14 天函送衛生局複審。
五、未經審核許可而自行辦理活動且經事後查證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影響整體防疫者,或未依核定之防疫計畫落實防疫措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
六、「高雄市因應 COVID-19 大型集會活動防疫計畫書」可逕自高雄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大型集會活動相關資料下載。
:::

關於光華

處室常用網站

[ more... ]

衛星雲圖

隨機小語

不要小看自己,因為人有無限的可能。

證嚴法師

行動 QR_Code

QR_Code
:::

國中校務行政系統

師生常用網站

[ more... ]

維基百科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站內搜尋

一般示警(全台灣)

計數器

今天: 5959
昨天: 2985298529852985
本週: 1593415934159341593415934
本月: 3044304430443044
總計: 4152365415236541523654152365415236541523654152365
平均: 149414941494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