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按本府政風處高市政預字第 11030590100 號函辦理。
二、活動目的:本活動希望透過趣味漫畫與創意短片徵稿的方式舉辦,以漫畫與短片特有的聯想、趣味、幽默、誇張的方式,引發青少年兒童對犯罪預防相關議題的注意,加強青少年預防犯罪的觀念,進而達到預防犯罪,減少被害之目的。
三、徵件主題:以漫畫與短片方式表現兒童青少年犯罪預防主題,可從日常生活如何避免犯罪或成為被害人的經驗發想,找出創作之徵件主題。
(一)反毒、反霸凌、反詐騙、反酒駕。
(二)人口販運、家庭暴力、網路犯罪、妨害性自主、性騷擾案件。
(三)婦幼及性別尊重、智慧財產保護等人權、生命、法治與預防被害。
(四)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內容。
四、參賽組別
(一)共分五組:參賽組別以 109 學年度之在學學籍為準,含應屆畢業生
1、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單頁漫畫創作)
2、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以四格漫畫創作為限)
3、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以四格漫畫創作為限)
4、國中組(以四格漫畫創作為限
5、高中(職)組:(限選一項參加徵件)
(1)漫畫創作(以四格漫畫創作為限)
(2)創意短片
五、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 110 年 6 月 1 日(二) 12 : 00 開始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四) 16 : 00 止。紙本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二)欲報名者請填寫參賽報名表暨權利讓與同意書(如附件一)
(四)服務專線:(02)7730-7613 分機 28
六、報名繳交資料
(一)參賽者投稿基本資料
(二)漫畫創作組:
1、網路報名:將作品掃描或翻拍為清晰電子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0MB
2、紙本報名:紙本報名表及畫作。
(三)創意短片組: Youtube 影片網址(影片資訊需設為不公開並開放嵌入碼)
(四)作品標題(中英不限, 20 字內)
(五)創作理念(中文, 100 字內)
七、徵件規格
(一)漫畫創作:
1、以圖畫紙四開(39×54 公分)創作,直、橫向不拘。
2、作品的構圖、用色、創意及技巧,請自由發揮,以生動活潑之方式表達主題意義及重點。畫面輔以精簡文字而 仍能呈現創意之漫畫為上選,請儘量以圖案意象的聯想、誇張、隱喻、比擬來表達情感張力與戲劇情節。
3、報名及作品寄送方式:(請任選一種)
(1)網路報名:請自行將手繪稿掃瞄或使用相機、手機等器材翻拍(需光線充足、細節清楚,否則將影響評分)轉換為 JPG 檔,並使用活動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2)紙本報名:請至活動官網列印報名表,並填妥表格後連同畫作一併寄至: 11494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 6 段 11 巷 37 號 3 樓 獎金獵人(法務部犯罪預防漫畫與短片徵件小組)收。
(3)使用紙本報名者視同授權本活動徵件小組進行作品翻拍及電子化工作,不得提出異議。
(4)通過複選之作品須提供原畫,請於名單公告後至 110 年 10 月 6 日前(郵戳為憑)將原畫郵寄或親送至 11494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 11 巷 37 號 3 樓 獎金獵人(法務部犯罪預防漫畫與短片徵件小組),逾期視同自行放棄決選參賽資格。(二)影片創作:
1、參賽作品影片長度 2-3 分鐘(含片頭片尾)。
2、參賽作品須為 110 年 6 月後攝製完成。
3、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格式,並成功上傳至 YouTube(保留像素至少為 1920X1080 之 HD 檔案),務必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開放嵌入碼,線上報名時以影片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公布時止。
4、參賽作品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頭及片尾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
5、劇情片、動畫、紀錄片均可,影片類型不限。
6、像素需至少為 1920(W)×1080(H)之 avi/mov/mpg 格式。
7、倘參賽作品入圍決選,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執行單位要求,再提供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數份(主辦單位將由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8、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9、得獎作品需於 110 年 10 月 15 日(五)前提供 30 秒得獎作品精華短片。逾期視同自行放棄得獎資格。
(三)取材可參考下列網站:
八、獎項獎勵
(一)漫畫創作: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十名,網路人氣獎各五名。
1、第一名:每名獎金六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2、第二名:每名獎金四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3、第三名:每名獎金三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4、佳作:每名獎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5、網路人氣獎:每名禮券(超商)一百元。
(二)創意短片:前三名各一名,佳作五名,網路人氣獎五名。
1、第一名:每名獎金六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2、第二名:每名獎金四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3、第三名:每名獎金三千元,獎狀一紙,獎盃一座。
4、佳作:每名獎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5、網路人氣獎:每名禮券(超商)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