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1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134441A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係鼓勵具有「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與「2018 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貢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 2018 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國小組、國中組由本局辦理初審,遴選各組優秀學生各 1-5 名代表本市參加複審;高中職組由各校辦理遴選優秀學生 1 名參加初審;前述初審名額每校以每組推薦 1 名為限。
即日起至 107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止至網站(http://140.130.199.52/president/)進行報名,填報後請逕下載並列印下述報名表件各 1 式 2 份(勿使用歷屆表件電子檔或以 PDF 轉 Word 檔填列),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
(一)2018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18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18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請依項次確實勾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