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7 年 1 月 8 日藝視字第 1070000116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學生參與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學生創作人才,啟發藝文學習興趣,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本(107)年度徵選活動,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分別各 1 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 107 年 3 月 1 起收件至 4 月 17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一律採線上報名。
四、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至官方網站( http://www.arte.gov.tw )下載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