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核定「111 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結果」一份,請貴校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2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74508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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