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女童軍會 110 年 3 月 22 日高市女童(香)字第 18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女童軍會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為女童軍進行訓練及考驗活動,並落實童軍徽章考驗制度,以鼓勵女童軍積極進取,爭取榮譽。
三、活動訂於 110 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23 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3 天 2 夜假本市大寮國中辦理,參加對象為已通過第二階段進程考驗(藍鵲章)之女童軍,預計錄取 18 名。
四、報名請於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 e-mail 至 ksgs0601@gmail.com 高雄市女童軍會,詳細活動資訊及報名費用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五、為利活動順利進行,請貴校准予參與之工作人員活動期間公假登記,並得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補休 3 天(課務自理)。
六、本案聯絡人:女童軍會鄭秀惠小姐,電話: 0972-395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