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110 年 2 月 20 日高市選一字第 1103150060 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定於本( 110 )年 8 月 28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津貼數額,依中央選舉委員會 109 年 12 月 28 日中選務字第 1093150527 號函示,有關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招募,暫以公民投票案為 3 案。復依「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規定,公民投票案 3 案數額如下: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 3,400 元、主任監察員 2,800 元、管理員及警衛人員 2,200 元、監察員 1,700 元、預備員 1,800 元(屆時依實際成案數調整)。
四、參加選務工作人員依規定發給工作費、事後檢討敘獎並於選後 1 年內補假一天(依遴薦作業注意事項規定略以:「參加選務工作人員,准予補假一天。。。。。。,所稱選務工作人員,係指事先經服務機關、學校推薦同意之人員。」爰請本校有意參加選務工作之人員,務請經由學校推薦參加,以免影響個人日後補休權益)。
五、報名人員請妥為考量個人意願及時間,凡經錄取又因故取消者,請自行遴妥適格人員依程序報請替換。
六、有關工作地投票之申請(須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加填「在工作地投票登記卡」),以戶籍地與工作地均在高雄市為限。
七、意者,請於 3 月 5 日(星期五)前親至人事室登記(報名表置於人事室入門矮櫃上的資料夾內)。
八、檢附「高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薦作業及應行注意事項」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