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110 年 2 月 2 日新北文發字第 1100214767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培育未來影像創作人才,競賽主要規則為:
(一)報名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或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
(二)影片主題:不限。
(三)影片規範:分「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及「實驗片」4 類收件評審,影片應為 109 年 9 月 1 日以後完成,各類型影片長度 60 分鐘以內。
(四)徵件期程:自即日起至 110 年 7 月 11 日 24 時止。
(五)總獎金新臺幣(以下同) 150 萬元,總計 25 個獎項,含「超級新星獎」1 名,獨得獎金 40 萬元。
(六)為鼓勵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進行影像創作,特設立「種子新星獎」3 名作為特別保留名額,評審將同步考量作品創意、學生潛能及創作環境,獎勵各年齡層優秀影像作品。
三、檢送「2021 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辦法 1 份。
四、詳情請臉書搜尋「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或參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 https://pse.is/3askn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