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高雄區 10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說明會計畫乙份,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落實高雄區國中三年級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提升國中特教業務承辦人員、特教教師、家長對適性輔導安置運作模式認識,以確保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二、請國中派員擔任種子教師參加旨揭說明會,並協助指導校內教師辦理相關事宜。
三、研習時間、地點及人數:
(一)第 1 場次: 106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8:00 至 12:00 ,三民家商行政大樓 2F 第一會議室(本市左營區裕誠路 1102 號),可容納 350 人。
(二)第 2 場次: 106 年 12 月 17 日(星期日)上午 8:00 至 12:00 ,三信家商教學行政大樓 7 樓講堂(本市苓雅區三多一路 186 號),可容納 250 人。
(三)第 3 場次: 106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8:00 至 12:00 ,旗山國中育英樓 4F 會議室(本市旗山區 84247 中學路 42 號),可容納 120 人。
四、參加人員:各公私立國中(含特殊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業務承辦人、普通班教師(班級有身心障礙學生者優先)、特教教師及家長,共 3 場次,額滿截止。
四、參加人員:各公私立國中(含特殊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業務承辦人、普通班教師(班級有身心障礙學生者優先)、特教教師及家長,共 3 場次,額滿截止。
五、報名方式:
(一)承辦人及教師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國教署特教研習→報名並選擇參加場次,報名期限及錄取名單皆以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為準;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詢鳳山商工溫凱婷老師(電話: 07-7462602 轉 219 )。
(二)家長報名方式:請國中端業務承辦人協助調查彙整家長報名表後,統一請 E-mail(aa103156@fsvs.ks.edu.tw)或傳真(7193181)至承辦學校陳秋君老師。
六、參加研習人員屆時惠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4 小時。另經學校指派參加第 2 場次(106 年 12 月 17 日星期日)之人員,可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覈實補休半天(課務自理)。
七、檢附高雄區 10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說明會計畫及家長報名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