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作業規範」及本校年度預算辦理。
二、經初查結果,本校本年合於受檢資格者(民國 68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且 108 年未申請健康檢查補助)有 59 人,惟囿於經費,本年可獲分配補助健康檢查者計 10 人(每人 3500 元)。
三、健康檢查補助順位決定方式循例辦理如下:
(一)由人事室製作 62 張編號 1 至 62 之籤條(為免有合於申請資格但漏列者,爰多備 3 張之籤條)。
(二)合於本年健康檢查補助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6月29日(星期一)起至7月3日(星期五)止,至人事室抽籤,因故不克親自辦理者,可請人代抽;逾限未抽籤者視同本年放棄,不得異議。
(三)抽籤截止,人事室就已抽籤之編號,重排序號(依序順號,跳過中間之空號),並於簽奉核准後,由人事室通知各受補助人員依限辦理健檢及申請補助。
四、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教職員年滿 40 歲以上者(所定 40 歲以上人員,指於受檢年度前一年 12 月 31 日止已年滿 40 歲者),每 2 年 1 次(經費補助部分須視學校年度預算而定)。
(二)辦理健檢之醫療機構,由受檢人自行選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或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進行檢查。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關心公教人員身體健康,特推出「健康 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方案,邀請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提供以新臺幣 3,500 元進行健康檢查方案,供同仁選擇參考。其中高雄地區有「長庚」、「高醫」、「大同」、「小港」、「民生」、「聯合」、「阮綜合」、「義大」、「聖功」、「岡山」、「健佑」、「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等醫院,詳情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網頁點選參閱。(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50)
(四)受檢人員准予公假 1 至 2 日(健檢超逾 1 日者須檢附佐證資料)、課務自理。
(五)為使經費有效運用,抽籤人員日後如獲分配受檢,限於本(109)年 10 月 16 日前完成檢查及檢據填表申領補助,逾期未辦又無人可予遞補者,視同本年權利已使用,不得異議,爰請抽籤前請妥慎考量。
(六)另依教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規定,教職員工(年齡不限)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得以每 2 年 1 次公假登記 1 天前往受檢,並須受檢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