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網路及各群組瘋傳敦睦艦隊確診個案的個人資料及不實消息,請本府各單位恪守公職人員的義務,勿擅自在通訊軟體群組轉傳或勿自行公布之未經證實的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9 條:「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立即更正」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4 月 19 日公布敦睦艦隊軍艦疫情,市府接獲此案件即展開各項緊急防治工作,匡列確診個案造訪之人潮聚集場域,進行疫情調查、環境清消,並由高雄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呼籲曾至以上地點之民眾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等防疫工作,慎防社區傳播。
三、惠請貴單位督導所屬同仁,恪守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俾維市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