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09 學年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暨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商借教師甄選簡章」乙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第 3 點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要點」辦理。
二、貴校(園)所屬教師如有商借意願者,請於即日起至 109 年4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5時前逕送報名表及相關個人資料乙份至本局
特殊教育科吳柏緯教師收,其餘事項詳如簡章。
三、請貴校(園)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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