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09 年 3 月 10 日賑基字第 0001090026 號函辦理。 二、旨延長申請日期至 109 年 3 月 24 日止,其申請資格詳如基金會公文影本,或逕至基金會網站( http://www.rel.org.tw )章程法規/業務法規/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參閱。 三、本案倘有相關申請問題,請逕向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余信貞承辦人(電話: 02-89127636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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