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 前繳交申請資料,逾時不候。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市具原住民身分或為原住民單親家庭之在學學生。
(二)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之獎學金者。
三、申請需檢具下列資料(申請書等附件資料,由學校單位留存備查):
(一)申請書。
(二)註記有原住民身分及設籍於本市之戶口名簿影本或二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三)在學成績證明(須為百分制成績)及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之獎學金者(如選擇特殊才藝則免)。
(四)比賽或展演獎狀影本(係以個人單項才藝申請者,如選擇學業優秀則免)。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
(一)高中、高職:其學業成績總平均在 70 分以上者,每學期 50 名,每名新台幣 4,000 元。
(二)國中:各科成績達 70 分以上,且綜合表現成績優良者(未受警告以上處分),每學期 90 名,每名 3,000 元。
(三)國小:就讀於國民小學,各科成績 80 分以上者(高年級 130 名、中年級 130 名、低年級 130 名),每名 2,000 元。
五、特殊才藝獎學金(個人單項才藝):
(一)就讀於國小以上學校,日常生活表現或操行在乙等以上,且其個人單項才藝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六名以內),或其個人單項母語或原住民傳統藝能經比賽或展演,成績優異(前三名以內),提出最近一年內相關證明文件者。
(二)錄取名額:高中職 20 名、國中 25 名、國小 30 名。
六、申請者得就「學業優秀」或「特殊才藝」擇一申請,申請『學業優秀』所附資料由學校單位留存,但申請『特殊才藝』須將得獎獎狀影本遞送本會複查。
七、請各校於上網登錄資料時,務必確認申請學生具有原住民身分及設籍本市,避免溢領情事發生,以維護學生權益。
八、各校線上申請資料填入完畢送出後,請將獎學金申請名冊『匯出 』,並將清冊印出蓋完章後再郵寄或以交換公文方式送至本會,如有疑問,逕電洽 07-7406511 分機 501 林小姐。
九、檢附申請書(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本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及網路申請步驟等資料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