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1 月 15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80166450 號暨本局 108 年 5 月 22 日高市教資字第 10833411900 號函計達。
二、旨揭競賽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國中組(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實作競賽型式:分為實踐行動組、實體作品組。
(三)審查方式:由教育部籌組審查小組進行評選,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初審由各參賽組別依競賽型式各篩選 10 組進入複審,各取前 3 名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以及佳作 3 名和入選數名頒發獎狀。
三、本案初審報名順延至 10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止,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複審預計 109 年 3 月辦理,以口頭成果報告方式進行,將由教育部 109 年度委辦計畫支應參加複審隊伍交通費。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窗口: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楊雅文小姐,電話: 07-3504455 ,電子信箱: amy2684268@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