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總統及立委選舉,訂於 109 年 1 月 11 日(星期六)舉行。
二、參加選務工作人員依規定發給工作費(主任管理員 3400 元、主任監察員 2800 元、管理員 2200 元、監察員 1700 元)、事後檢討敘獎並於選後 1 年內補假一天(依遴薦作業注意事項、八之二規定略以:「參加選務工作人員,准予補假一天。。。。。。,所稱選務工作人員,係指事先經服務機關、學校推薦同意之人員。」爰請本校有意參加選務工作之人員,務請經由學校推薦參加,以免影響個人日後補休權益)。
三、報名人員請妥為考量個人意願及時間,凡經錄取又因故取消者,請自行遴妥適格人員送本室依程序報請替換。
四、欲申請「工作地投票」者,請另填「工作地投票登記卡」一份(請於網路下載使用或人事室入門矮櫃上的資料夾內取用),並將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粘貼於登記卡內。
※工作地投票申請條件:須戶籍設於本市,且戶籍地與工作地投票所在同一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區者為限。(有關選舉區劃分,請參考「工作地投票登記卡」背面填表注意事項、六之說明)。
五、惠請本校同仁(教職員工、代理、兼任及代課教師等)踴躍參加,意者,請於 9 月 10 日(星期二)前親至人事室登記(報名表置於人事室入門矮櫃上的資料夾內)。
六、檢附遴薦作業注意事項及工作地投票登記卡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