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導 人事主任王大方 - 人事室 | 2019-05-13 | 點閱數: 1008

一、旨揭解釋令內容如下:

核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自 107 年 7 月 1 日起,基於教師權益保障,就 7 月 2 日以後退休生效者,其成績考核結果為晉級並給與獎金者,該晉級無法執行部分從寬改發一個月獎金。本部 85 年 9 月 23 日台(85)人字第 85070283 號函,自 107 年 7 月 1 日停止適用。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

:::

關於光華

處室常用網站

[ more... ]

衛星雲圖

隨機小語

知識要用心體會,才能變成自己的智慧。

證嚴法師

行動 QR_Code

QR_Code
:::

國中校務行政系統

師生常用網站

[ more... ]

維基百科查詢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站內搜尋

一般示警(全台灣)

會員登入

計數器

今天: 840840840
昨天: 3498349834983498
本週: 7877787778777877
本月: 3696936969369693696936969
總計: 5290402529040252904025290402529040252904025290402
平均: 171117111711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