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4 月 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80049881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
三、申請資格:全國高中(職)以下之學校(含所屬社團與團體)。
四、指定項目:歌仔戲、布袋戲。
五、申請辦法:請詳參附件及園區官網最新消息( http://www.px-sunmake.org.tw/activity/newslist.html ),或聯絡本案承辦人( 03-9508859 分機 3234 呂先生/分機 3218 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