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第五十屆世界兒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劃辦理。
二、本活動需由學校、幼兒園集體送件,收件日期及方式如下:
(一)各校作品及清冊請依年級及主題分類,作品均不退件。
(二)請於 108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起至 4 月 23 日(二)16 : 00 止將作品及清冊(含清冊紙本及光碟)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新上國小教務處(813 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 100 號),逾時不予受理。
(三)作品標籤(甲乙聯)分別黏貼於作品右下角並核章(承辦處室戳章);集體創作項目請於標籤空白處手寫所有比賽學生姓名。
三、各校送件人員於收件截止日前覈實公假登記(教師課務自理)。
四、相關訊息請洽新上國小教務處,電話:(07) 556-5940 分機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