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8 年 1 月 22 日原民教字第 1080005487
號函及 108 年 2 月 25 日原民教字第 1080011202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相關事項摘要如下:
(一)競賽日期:108 年 4 月 17 日(三) 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
(二)競賽地點:高雄市旗山區旗山國小中山堂。
(三)競賽組別:分國小組、國中組、瀕危組及親子組等四
組。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自 108 年 3 月 29 日止。
(五)親子組報名資格:年齡不限,以三等親內【如父(母)子關
係、祖孫關係、伯(叔、姑)姪關係、舅(姨)甥關係等】
為原則。
(六)請學校機關同意參賽學生給予公假;各校帶隊老師、指
導老師於比賽當日及領隊會議給予公假派代。
(七)請參賽國中、國小學校先於校內辦理初賽或遴選優選隊
伍,鼓勵各校族語老師跨校遴選優秀學生組隊參加本次
縣市初賽,並由族語老師主聘學校或協調參賽學生中擇
一校負責報名作業,以作為族語教學成果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