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防火安全教育向下扎根,教導學生消防常識,加強校方及家長防火責任,
期與消防局相互配合,以消弭火災損失,有效維護社會安寧,確保相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營造幸福高雄。
***火災統計分析
內政部消防署於 106年 1月 1 日起實施最新火災統計與分類方式,以最新標準統計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07 年 10 月 31 日止,分析如下:
- 本市發生火災共計 2,681次,火災分類以建築物 951次為首(35.5%),森林田野 799 次居次(29.8%),起火建築物類別又以住宅 745 次(78.3%)最多(獨立住宅 481 次,占 50.6%、集合住宅 264 次,占 27.8%),其他 77 次居次。
- 起火原因以其他(如燃燒垃圾或雜草)1,350次最多(占 50.4%),爐火烹調 401 次居次(占 15%),電氣因素 358 次第三(占 13.4%)。
***火災財物損失計 913.2萬元,死亡 9人,受傷 21 人。
108 年度防火宣導重點:
重點宣導內容
1.防範雜草火警:清明節前後、連續多日未降雨(久旱)期間為山林、雜草火警高峰,學校校園鄰近空曠處者,應提升防火意識。
2.強化推動住宅防火安全觀念:寒、暑假期間,學生居家時間增長,多數家長因工作外出而無法長時間伴隨照顧,應加強家長及學生宣導防範煮食不慎及電氣因素起火致災之相關防火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