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 108 年學校環境教育實作競賽之「教師環境教育行動研究」簡章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 月 9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80003631 號函辦理。
二、重點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國民中小學現職專任環境教育人員,同一項行動研究可以單獨 1 人提案,亦可多人合著,至多 4 人。
(二)徵件主題:規劃符合五大環境議題之環境教育行動研究,以班級或全校為行動目標之環境教育方案,可連結家庭、學校、社區,形成一個環境友善的循環,以行動實踐來落實環境教育,不包含學位論文及接受補助之專案研究報告等,報名收件自 108 年 2 月 1 日至 108 年 3 月 1 日止。
(三)審查方式:由教育部籌組審查小組進行評選,透過審查小組評分結果,分數依序由高至低排列,篩選序位前 10 名,其中前 3 名隊伍由教育部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後 7 名入選隊伍頒發入選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