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本校吳慶堂董事長及夫人王美只女士長期從事社會福利工作,秉持扶持弱勢團體理念,為照顧並鼓勵家境清寒成績優秀國民中學學生繼續升學,特訂定本清寒優秀奬助學金辦法。
貳、獎助對象:就讀公立國民中學之在學學生並持有鄉、鎮、市、縣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參、獎助金額:新台幣5000元
肆、申請條件:符合前項獎助對象
一、桃園市各國中依106學年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序由各國中擇優推薦。
二、桃園市以外國中申請依106學年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80分以上擇優推薦。
伍、獎助名額:
陸、申請時間:107年11月12日(一)至107年11月19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柒、申請說明:
聯絡電話:03-4523036分機211 教務處註冊組 鍾敏鈴組長 地址:32068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447號
拾、本奬勵辦法本校得隨時公告修訂或廢止,已申請者依原辦法實行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