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兼行政職教師及職員自 107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線上請假,至其餘教師部分自 107 年 9 月 10 日起實施,如 9 月 9 日前欲請假,應請填寫紙本假單案,諒 悉。
二、頃接部分教師反映,教師於 107 年 9 月 9 日前請假期間如無課,是否可視個人意願,填寫電子假單乙節,經洽教務處羅主任表示同意,惟請假老師,務請於【代理事項】欄位內之"1.無課( )"的選項括弧內,填入"V",以便教務處之課務審核作業。
三、為便老師請假操作,本室業請資訊老師協助於請假系統/填寫假單進入畫面,設定提醒事項如下:
※教師請假重點提醒事項:
1.請假程序內之【校長】欄位下拉後,有校長及處室主任 2 人,如請假未滿 3 日,務請點選處室主任;如請假 3 日以上,則請點選校長。
2.教師於開學期間請假,務請於【代理事項】欄位,點選【填寫代理事項】,待畫面展開後,請依其內說明做適當的勾選【例:如請假期間無課,則請在"1.無課( )"的選項括弧內,填入"V"】,俾便教務處(課務)審核作業。
3.簡易操作手冊下載連結處http://163.32.129.18/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45
四、檢附紙本假單乙份(供請假期間有課且請假日期在 107 年 9 月 9 日前者使用)。
五、線上請假實施初期,如有不便之處,敬祈 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