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高雄市 107 年度心評人員測驗工具培訓─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實作與計分研習計畫」(如附件),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增進本市心評教師施作個別智力測驗之專業知能,以利於特殊需求學生篩選與鑑定工作之推行,特辦旨揭研習。
二、研習時間: 107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一)至 107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二),共計兩天。
三、研習地點:楠梓特殊學校 3 樓會議室(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 211 號)。
四、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國小正式特教教師,並以校內心評人員比率低於 75%者為優先(名單請參考見附件),預計 50 名;報名人數低於 15 名則取消辦理。
五、研習報名:請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高雄市/教育局處研習性質處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7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止。
六、以下重要注意事項請各校務必詳閱並配合辦理:
(一)報名本研習之國教階段教師,需同時報名「107 學年度國教階段基礎級心理評量人員培訓研習」。(二)本研習須實作兩名個案並繳交兩份個案報告,個案報告審核通過者方可報名參加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1 日之「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分析與解釋研習」,全程參與後得申請「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培訓合格證書。
(三)正式特教教師欲取得心評資格者,請全程參與並通過實作作業,並同時取得以下資格,方得申請高雄市基礎級心理評量人員工作證:
1、參加不分類( 9 月 21 日下午或 9 月 22 日下午)或學障類( 9 月 19 日下午或 9 月 22 日早上)個案報告撰寫說明,並於完成一份個案報告審核通過(以上日期時間均暫定,最新研習時程將於 8 月底前公告於特教通報網)。
2、參加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1 日「魏氏兒童智力測驗第四版分析與解釋研習」。
(四)通過錄取者請自行向校內借用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四版測驗工具箱,研習培訓期間請謹守心評倫理,依規定進行借用、歸還及保管工作;若校內有二人以上報名參加者,請於錄取後來電或 e-mail 向特教資源中心心評與測驗業務承辦人登記借用。
(五)若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者請事先請假,以便遞補備取人員。
七、請各校惠予與會教師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12 小時。
八、本研習承辦人員及聯絡方式: 373-7646 、 375-3528 分機 53 、 E-mail: 3737646@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