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106 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身心障礙學生課程前導學校─課綱研習活動」,敬請鼓勵所屬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 107 年 1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148250 號函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課程綱要配套計畫」。
二、研習時間: 107 年 06 月 24 月(日)08:30-16:30 。
三、研習地點:高雄中學綜合大樓 3 樓視聽教室一。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階段各班型特殊教育教師。
五、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連結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請於 107 年 06 月 22 月(五)中午前報名,並填妥用膳葷素。
六、請各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假辦理並補休一日(一年內休畢),全程參加者登列 8 小時研習時數。
七、其他事宜請聯絡本校輔導中心特教教師( 07-2862550 轉 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