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宜蘭大學 107 年 6 月 5 日宜大學字第 1071002420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學生輔導實務工作者對有自傷或自殺意念學生之評估和輔導能力,同時建構實務工作者面對校園危機事件時之因應和系統合作機制,國立宜蘭大學爰辦理旨揭研習並申請登列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認證,其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活動時間: 107 年 7 月 2 日(一)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二)活動地點:國立宜蘭大學行政大樓五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
(三)講座師資:吾心文教基金會洪美鈴諮商心理師。
(四)參加對象:學生輔導相關人員計 30 人,依報名順序通知錄取。
(五)報名方式:請於 107 年 6 月 27 日前填寫網路報名表(https://goo.gl/Zoc7r5)。
三、報名完成後,承辦學校國立宜蘭大學將於 3 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簡訊回覆;倘未收到回覆者,請電洽(03)931-7173 或寄信至電子信箱(wusc@niu.edu.tw)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