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高雄市 107 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兼任輔導員遴選簡章」乙份,請貴校(園)鼓勵所屬特殊教育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第 3 點及第 4 點規定辦理。
二、倘有意願報名之教師,請於 107 年 6 月 8 日(星期五)前,填妥報名表件後,郵寄或逕送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如有疑問,請洽下列承辦人員:
(一)身心障礙學前及國中小組:曾子芸科員(分機 3078 )。
(二)身心障礙高中職組:李姿玲科員(分機 3082 )。
(三)資賦優異組:劉懿德科員(分機 3084 )。
三、檢附高雄市 107 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兼任輔導員遴選簡章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