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身心障礙巡迴輔導班實施要點」辦理。
二、床邊教學巡迴輔導班係學生因病接受治療過程中,由教師至醫療院所或家庭進行教學服務,考量學科領域專業化,
因應學生不同學習領域之學習需求,國中教育階段採部份兼課方式進行教學服務。
三、為善用並瞭解本市教師人力資源,請貴校協助調查校內各科(不限定特教教師)具有擔任床邊教學兼課教師意願之
教師,於 9 月 11 日(五)前,填寫表單 https://forms.gle/TB8haEjs1on8n2zb7 。
四、床邊教學巡迴輔導班教師鐘點費依據「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核發;交通費依據「高雄市
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申請及支給實施計畫」核發。
五、授課時間本校以發文函請教育局同意教師所屬學校公假登記。
六、另本表僅係初步調查教師授課意願,不具合約效力,日後若有課程需求,本校必再次確認教師意願及相關事項。
七、有關床邊教學巡迴輔導班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校特教組長 8217677 分機 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