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 屆全國技能競賽南區分區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培訓班甄選簡章
說明:
一、旨揭簡章重要事項摘述如下,餘請詳閱簡章:
(一)報名對象:
1、就讀本市國中學校並符合青少年組參賽資格之國中學生,限民國 100 年 9 月 1 日至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間出生,且未曾獲本甄選錄取培訓者。
2、國中每校各職類最多可推薦 3 名學生,每位學生不得跨職類報名。
3、如國中學生係民國 100 年 8 月 31 日(含)前出生者,仍可報名參加甄選,惟倘第 57 屆青少年組競賽實施計畫公布後,與計畫規定之參賽年齡不符者,同意放棄培訓資格,並由備取學生遞補其名額。
(二)甄選條件詳見簡章,並將於 115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前公告在本局局網及各培訓學校網頁。
(三)報名日期自 115 年 9 月 1 日(星期二)起至 115 年 10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請將核章後選手報名表及參加同意書之掃描檔( PDF 檔)及學校報名表(核章後 PDF 檔及 EXCEL 檔)以電子公文方式函報本局,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視同放棄報名。
(四)本次甄選結果將於 115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中午前公告於本局局網及各培訓學校網頁,請錄取學生於 115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至各培訓學校辦理報到,超過報到時間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得由培訓學校通知備取者依序遞補,未報到者不得提出異議。